问题 | 环境污染罪的四个罪名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罪的四个罪名分别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 一、非法购进固体废物罪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么样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符合下列要件即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三、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怎么认定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认定方式为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此时行为人会被人民法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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