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一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是,如果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前有未告知的病历资料为由拒绝赔偿,需要判断被保险人未告知的病历资料是否对于原本的保险合同有实质性影响。因此,被保险人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并且对于自身的健康状况做出真实的申报。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向被保险人告知与风险等级相关的问询事项,并将被保险人的答复记载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 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及时进行核定,并在十五日内予以理赔或者明确说明理由。 3.《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公平原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被保险人对于自己的健康状况应当做出真实的申报,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申报和已知情况对保险合同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