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中国对倒卖军用物资最既遂的判刑标准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应是行为人合法管理或者执掌的。 如果是将抢劫、盗窃、骗取、抢夺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的,应按刑法对这类犯罪规定的加重情节论处,而不再以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定罪量刑。 二、中国对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被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三、倒卖军用物资最判几年 最少是三年有期徒刑,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行为人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行为改变了武器装备的所有权。如果行为人是将武器装备暂时出借、出租给他人,并没有改变其所有权,不能认为是转让武器装备。非法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应是行为人合法管理或者执掌的。 倒卖军用物资最既遂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倒卖军用物资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