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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理解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
释义
    法律分析: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的行为属于自首。其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观上,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2、客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表现;
    3、犯罪人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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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