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公诉和自诉情况。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进行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