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性在休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相当于正常领取工资。 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2、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出院证明原件(就是上面写了破腹产还是顺产,还有医生写了出院后的注意事项的那张单子,每个医院都不一样) 5、住院费用清单(就是详细的那个清单,应该有几张,每种药写得很清楚的那个) 6、住院费用收据(就是费用总单,什么甲类多少钱,乙类多少钱那个) 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