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3 |
释义 | 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元、60万元统一调整为100万元。 2、首套或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统一调整为20%。 3、对于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实行贷款轮候制度,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对象。 5、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管理,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风险准备金,加大对受托银行的监管力度。 6、调整服务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7、严格贷款审批管理,规范审批行为。 8、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诚信制度,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逾期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9、推进“数字住房公积金”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在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并填写; 3、开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4、公司开具的工资流水或离职证明(申请购房或建房除外); 5、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装修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购房、建房或大修除外); 6、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建房或大修的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购房、建房或大修除外)。 综上所述,以上准备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申请提取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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