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房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集资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集资房是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的房产,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政府共同所有。集资房属于福利房,同时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卖方(拥有人)是否有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需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二、集资房能不能贷款 不能。特殊性质的集资房是没有房产证的,而办理抵押贷款时,是需要用房产证作为抵押物来申请贷款的。所以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是没有贷款资格的。集资房是通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单位统包,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单位职工可以在全部或部分出资、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金额。 三、集资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集资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集资房手续齐全,属于商品房范畴,根据现行国家政策,集资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集资房属于集体产权或者不属于商品房范畴的,按照现行国家政策,集资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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