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营业税: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如街面房屋出租后用于经营,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3%的优惠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 3、附加费: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附加费;房产税房产税的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税率为4%。 4、印花税:个人出租门店签订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缴纳。 5、个人所得税: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10%的优惠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十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