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达成的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
释义 | 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在离婚前签订的。如果离婚后,双方自愿变更原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重新订立新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有效。双方因该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对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如该协议合法有效,对于请求对方履行协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一、离婚协议没有履行多少年可以起诉 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理。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三、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如果反悔怎么办 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可以反悔。如果在离婚登记前反悔的,可以与对方重新商议。如果是在离婚后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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