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减资后股东的出资不可以收回。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是否合法 申请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经下列程序就是合法的: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有什么要求? 公司合并有下列要求: 1、首先需要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 2、合并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首先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然后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最后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合并通过了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4、公司合并的决定经过了主管机关的批准。 5、公司合并后办理了公司变更或者设立的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