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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收到赔偿案能撤案吗
释义
    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批捕了赔偿对方,除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外,是不可以撤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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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