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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期间应遵守哪些义务
释义
    承租人作为房屋的使用者,应遵守以下义务:
    1、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
    2、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4、不得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
    5、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7、不得做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
    另外,承租人是外地来京的,还应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育龄妇女还必须办理本市《婚育证》。若承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一、我国租房还没入住已签合同算违约吗
    我国租房还没入住已签合同是不算违约的。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出租人应及时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补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一般为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未经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二、收回租房交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收回房屋的情形: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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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