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条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基本程序是: 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应当在7日内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审查期限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2、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认真审查; 3、讯问犯罪嫌疑人; 4、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将他们提出的书面意见附卷; 5、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特别留意有无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若有疑问可要求其公安机关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6、调查核实其他证据。比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对公安机关的勘验进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自行复验、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