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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籍证明可以异地开吗?
释义
    原则上来说不可以在异地办理。户籍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由当事人本人回所在地办理的话不需要手续。如果当事人不能回所在地,则可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1、如果当事人是个人户口,可以委托其同一户口本上的家人,携带户口本及其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2、如果当事人是集体户口,可以委托同一集体户口的管理人员、同事或者同学,携带集体户口及其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但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处于托管状态,还必须由当事人本人办理。
    一、双重户口注销可以异地办理吗?
    双重户口的当事人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二、把户口迁到学校
    新生直接带着《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直接办理迁移手续。
    如果当时没有迁后来不再迁的话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步: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到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和准迁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重新办理身份证。
    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如有特殊需要,只打印本人页,不打印首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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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