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商务电子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 |
释义 | 办理材料达到最低纳税标准,需要申请办理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单位,首先要在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临时聘用或兼职人员不能备案。单位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和》商务备案人员名单。 (二)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三)提交单位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属减免税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减免税的证明文件,属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重点扶持企业的提交政府重点扶持企业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驻华机构办事处可免交纳税和创汇证明。 (四)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提交备案人员在单位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税务部门企业纳税数据库查验的,可免交纸质证明)。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资格认定书。单位备案实行年审制。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年审,备案人员一年变更不超过2次。年审时可凭原资格认定书、单位营业执照、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直接向地级以上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发给新的资格认定书。单位停止备案人员办理商务签注或者备案人员离开本单位的,单位应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公函,办理撤销手续。仍持有该单位有效商务签注的,应予以注销。备案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二)交验居民身份征原件;非广东籍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单位派遣函。 (四)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六)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七)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内地居民,提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发的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粤港澳机动车辆及驾驶人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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