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征地批文有有效期吗 |
释义 | 依照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政府如果要进行征地的话,所申请批准的那些征地批文是存在着有效期的,一旦超过有效期则批文就自动作废。 一、房屋拆迁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6、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二、征收集体土地公开征地信息怎么写 集体土地征收申请信息公开: 应当向制作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对于国务院批准的征地行为,应当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 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行为,应当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 对于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作的文件,应当向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公开。 三、拆迁时政府需要通过什么渠道公开拆迁信息? 拆迁时政府需要公开的信息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等内容。如果在拆迁时政府没有公开其中的任何信息,相对人都有权请求政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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