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购买重疾险时,是否应该选择不同的免责附加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选择不同的免责附加条款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附加条款的具体内容需要仔细了解和比较,以确定自己购买的重疾险是否真正符合自己的需求。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保险合同应当注明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的的确定方法,保险费的支付期限和方式,保险起止时间,以及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第五十六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示范文本》 第十七条 保险人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被保险人变更保险合同中的免除责任条款,但被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前已经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得变更免除责任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合同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符合当事人的约定和习惯,但是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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