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有可能会拒绝支付一些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保险人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属于其承保范围的索赔事实和责任,并在三十日内向被保险人作出承认或不承认赔款责任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费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的费用确实不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范围,那么拒绝是合理的。但如果拒绝支付的费用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范围,或者保险公司故意设置障碍阻挠理赔,那么可以认为是非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属于其承保范围的索赔事实和责任,并在三十日内向被保险人作出承认或不承认赔款责任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虚构事实等行为设定附加条件或者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不支付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