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呢 |
释义 | 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履行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对于财产部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否可以主动要求离婚 怀孕期间女方可以申请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限制。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女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二、父亲不给抚养费起诉有用吗 父亲不给抚养费的,母亲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离婚协议等证据,以子女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进行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孩子父亲还是不给抚养费的,母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方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三、不给子女抚养费法院可强制执行吗 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 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提取、扣留对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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