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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出医疗期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释义
    超出医疗期辞退员工的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一、医疗期的时间是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所以,关于超出医疗期辞退员工要不要支付补偿金的这个问题,还是得看辞退员工的程序及原因是否合法,像是植物本人住院治疗的时间,虽然已经超出了医疗期,但是,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就不影响原来的工作,单位直接辞退的肯定也得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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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