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融资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IPO增发股票、公司债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等。间接融资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其他机构或个人贷款。作为上市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外融资。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自有资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是通过计提折旧形成现金,通过留用利润增加公司资本;外源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务融资方式;发行股票、配股、发行新股的股权融资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简而言之,增发、配股和可转换债券有三种融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