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不满意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规定的诉讼期内,劳动仲裁裁决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在诉讼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确认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履行,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已确认仲裁裁决结果并履行的,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结:当事人在规定的诉讼期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已经确认并履行,则不得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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