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师范大学保研推免细则 |
释义 | 湖南师范大学保研细则如下: 综合推免申请条件 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全部通过(不含公共选修课);专业课(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20%,基地班为前60%,卓越教师为前30%。 外语基础好,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体育类和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申请条件;必要条件;学习勤奋,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不含辅修)全部通过(高水平运动员为转换后的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50%,基地班为前70%。 基本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均为合格。 学风端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 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专项推免申请条件 学习勤奋,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不含辅修)全部通过(高水平运动员为转换后的成绩)。 在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类竞赛、体育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比赛中获得相应等级奖励,或在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在校期间服过兵役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专项推免流程及时间安排 9月初,学校根据大学生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比赛确定专项推免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并在教务推免系统中上传。 符合专项推免的学生在9月9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确认,若同时入围专项推免和综合推免,学生只能选择其一。 院系录入符合专项推免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其他加分成绩。 9月12日前,学校根据学生获奖情况、成绩、排名等因素确定专项推免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综合推免(含外校补偿计划)流程及时间安排 8月底-9月初,学校设置综合推免总体要求及各院系保研名额。 各学院在学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学院推免细则,于9月9日之前登录教务系统设置好院系推免条件及推免成绩比例,初步形成综合推免学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生在9月15号之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确认。若学生报名勾选优先补偿名额,院系需确认是否符合补偿名额资格。 符合卓越计划推免的学生在推免通知下发后,需及时联系卓越计划相关负责单位报名,并参加选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五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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