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概括性犯罪故意的认定 |
释义 | 应这样认定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触犯刑法、危害社会的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故意的成立包含两个因素: 1、认识因素,是指对所有犯罪事实完全知道,如果没有认识到所有犯罪的客观事实事实,就不可能成立故意; 2、意志因素,表明犯罪行为人对法律感召的态度。 一、单方认为的共同犯罪是共同犯罪吗? 单方认为的共同犯罪不是共同犯罪。理由如下:1、单方认为的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2、根据《刑法》第25条第一款对共同犯罪的定义: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意思的传递、反馈而形成的,明知自己是和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并且明知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形是:参与犯罪的人中一方有同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暗中配合他人实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实施犯罪,因而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此即片面共同犯罪。 二、行为人过失犯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过失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当然这种刑事责任的承担的话,跟顾一类型的犯罪是不一样的,故意类型,犯罪承担的责任要更加的严重,而过失的话会比较轻微,但是这绝对不意味着过失所导致人员的死亡和伤害,就不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自已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意志因素: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间接故意:放任。 3、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两者的认识因素相同。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行为必然发生的危害结果也可以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而间接的只能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4、间接故意的发生: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故意的认定: 1、要将犯罪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区别; 2、要将犯罪故意与单纯的认识或者单纯的目的相区别; 3、要将总同与分则的明知相区别; 4、要将俣理推定与主观臆断相区别。 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同属犯罪故意的范畴。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都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者不同之处在于: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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