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
释义 | 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利息问题。利息不要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2.不要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3.要写明还款日期。 4.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 一、放高利贷借条如何写 放高利贷借条的写法: 1、以下内容应写明:贷款人,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说明现金贷款还是转账贷款; 3、写明借款金额。金额小写,大写要写,以防变更; 4、写明借款期限; 5、写明借款利率。双方约定的利率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6、要求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写上身份证号码; 7、写明借款日期。 二、高利贷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高利贷的相关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超出的部分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必须予以支持。 三、写借条要注意那些问题?借条中如何避免潜在风险? 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 1.借款用途要合法; 2.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 3.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 4.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 借条中避免潜在风险的方式是: 1.借条必须留有年月日; 2.不能用褪色的笔书写; 3.切忌内容表达不清; 4.还款时要记得收回借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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