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继承的种类是什么 |
释义 | 继承的种类都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协议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继承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的种类如下: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方式。 2、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 有限继承又称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只在一定范围内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继承。 无限继承又称为不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必须承受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权利义务的继承。 3、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共同继承是指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继承。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为共同继承人。 单独继承是指继承人仅为一人的继承,即仅由亲属中的一个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本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基于自己的地位,在自己原来的继承顺序上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应直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顺序者不能继承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其地位的继承。因此,代位继承也称为间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证据种类是什么 证据是分为民事证据和刑事证据的,因此证据的种类有:1、民事案件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2、刑事案件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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