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旅行社向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审核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请示及有关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四、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对同意受理的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提出审批意见,报国家旅游局局长批准。 五、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将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结果告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