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理由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理由:1、通常是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需要征询第三方的意见;2、需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3、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六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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