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销分新规定 |
释义 | 1、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第一次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公安部日前已经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受到限制。需驾驶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一、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12分算起。通常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9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5、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6、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二、非车主本人处理违章网上可以办理吗 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可以参考当地的交通违章处理办法。进入支付软件后,选择首页中的城市服务,进入后选择,然后选择第一行左边的交通违法处理。现提示需要关注杭州交警,点击确定后进入,点击最下方的违法处理菜单选项进入。如果之前没有绑定过车辆号,此时会要求输入车辆号进行绑定,只要输入车辆的牌照号即可。重点来了,如果车主与支付软件账号实名认证非同一人,需要车主进行刷脸进行确认,对着摄像头眨眨眼即可。车主刷完脸以后,就可以进入下一步,进行扣分的处理,注意如果处理人非车主,在处理时还需要驾驶员刷脸。刷完脸扣分就结束了,如果还需交罚款,系统会提示在多少时间需要缴清罚单,直接用支付软件支付就全部处理完成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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