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获取婚外情证据的方法: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方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证明配偶与第三方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时配偶承认与第三方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方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和第三方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和自己,第三方可能会通过短信联系自己,谈婚外情,可以作为证据保留; 5、电子邮件:有时候配偶会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第三方,也涉及婚外情。有的当事人还会打印邮件内容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有的则通过公证保留电子证据; 6、配偶和第三方亲自承认的书面材料:比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遇到的,婚外情一方给配偶写的保证书,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 7、邻居、朋友的证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