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所需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
释义 | 购买二手房需注意的费用和交易细节,包括税费、过户费、中介费、评估费、按揭费等,以及确保房屋权属清晰、物业交割清晰、付款时间清晰、税费承担清晰和违约责任清晰等方面的重要性。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二手房过户要缴纳哪些费用,主要内容如下: 1、税金(税务局收取):契税应由买方负担;营业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应由卖方负担。 2、房产过户费(房管局或房管处收取):过户交易费为每平方米6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房产证公本费及印花税由买方负担。土地证费用(由土管局收取):房改房上市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应由卖方负担;土地证公本费应由买方负担。 4、中介费用:一般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5、评估费用:买卖评估费用由卖方负担。 6、按揭费用:由于买方用按揭方式购房,按揭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实际操作中,上述费用往往由一方承担,关键是看房价谈得如何。 (一)房屋权属清晰。了解房屋权属,俗称“摸家底”。房屋权属是否清晰,卖方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直接决定了房屋交易安全性。例如:商品房得有两证、“房改房”得有房改协议。而且产权人和卖方必须是同一人,不然虚假售卖,或买了房办不了证,都将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 (二)物业交割清晰。物业交割包括水、电、煤气、停车费,以及物管费等,这些金额虽不大,但是交割不清会遗留下很多问题,如果原业主拖欠房屋有关债务会给新业主入住带来困扰。 (三)付款时间清晰。买卖双方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好付款流程,首款、尾款分别于何时支付,约定绝对日期,不要用“过户后付余款”,此种约定过于模糊,“过户”有很多时间点,如递交过户资料、两证均已至买方名下等,一定要明确。 (四)税费承担清晰。二手房交易涉及税费金额是笔不小的开支,虽然由谁支付均已在办证条款里明确,但其中一方如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认为个税、营业税负担过重,想毁约或者抬高售价等,都将给交易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该事前明确,以防止房东为转嫁税费而抬高房价。 (五)违约责任清晰。无论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都应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双方责权,确定履约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样才能约束双方义务的履行,即使发生分歧也有据可依,进行追究。 结语 购房过户是房地产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涉及到多项费用和权益。买卖双方应明确房屋权属、物业交割、付款时间、税费承担和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购房者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了解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并确保清晰明确的合同条款。只有在双方明确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下,购房交易才能真正保障双方的利益和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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