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3.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176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公司股东私立分立后债权债务应该怎么承担呢? 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对于未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其立即清偿吗 公司分立对于未到期债务债权人无权要求其立即清偿。债权人只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个公司进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无权要求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