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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改制债务由谁承担
释义
    个人公司债务依法应由下列主体承担:
    1、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
    2、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的股东无偿赔偿吗
    一般不需要。
    首先,公司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的债务是不需要股东来承担责任的。在股东有限责任的规章制度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再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和风险
    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公司法第六十四条有特别规定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处理不好公司财务问题,把一人公司当成个体户来经营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三、人格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
    即发生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的混同,进而发生公司人格与股东个人人格的混同,此时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公司和公司股东作为共同债务人进行追索。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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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9: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