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改制后债权债务还会不会成立 |
释义 | 公司改制后债权债务还成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继承。 一、集体企业债权债务如何继承和承担 集体企业在法合并或者分立时才会产生债务继承的问题。集体企业合并的,其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的,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法人变更有哪些后果 公司法人变更产生的后果,具体如下: 1、消灭法人,在新设式合并中,原法人均被消灭; 2、在吸收合并中,被吞并的法人被消灭; 3、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 4、在存续分立中,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发生了变化; 5、承担债权债务,因合并而被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公司分立的流程 (一)、董事会拟定分立方案,其内容为: 1、确立公司分立基准日:以审计日为基准日 需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并负责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税务方面,应对公司分立的税务方案做统筹考虑,需按市场公允值计算计税基础,评估净值日和审计基准日为同一日。 2、资产划分 (1)确立划分原则(按业务划分或其他方法划分) (2)资产划分方案。 资产的承继:包括流动资金、动产以及不动产 业务的承继:资质、许可、知识产权等如何划分? (3)负债划分方案。 债权债务的承继:负债对外连带,对内如何约定?是否能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3、员工安置方案 4、分立进度,以及过渡期的安排 协商约定分立进度,且对在这个过渡期间的债权、债务、财产保全等事项进行约定。在此期间,除非正常经营所必须的或是已签订的生效合同等,原则上不得再对资产进行处分,不得再对外放弃权利,或是承担相关责任。 5、资产交割安排 6、对异议股东或小股东的安排 (二)、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分立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对有限公司需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要求股东进行承诺。 (三)、签署分立协议 分立协议应记载内容一般应为,分立前公司的注册信息、资产负债情况、股东持股比例、分立方式、资产分割方案;分立后各公司拟申请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持股比例、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继承方案,职工安置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 分立协议由被分立公司和分立出来的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四)、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要求,被分立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在省级报刊上至少发布三次公告(对于报纸级别和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为以防出现麻烦所以最好发布三次) 2、公司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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