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分割能公证吗 |
释义 | 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 一、双方已签署离婚协议但女方反悔怎么处理 双方已签署离婚协议但女方反悔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协商修改离婚协议的内容; 2、已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仍处于冷静期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申请; 3、离婚登记已经办理的,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反悔,如果对财产分割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虽然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只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后才会生效。 二、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后悔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后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三、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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