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照要求必须露耳朵吗 |
释义 | 是的。结婚登记照要求露耳朵额头。拍结婚证照注意事项结婚证照片的尺寸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尺寸为150X100的红底照。 拍照时要注意自己的表情管理,不要像平时拍生活照时一样展现过于夸张的表情。结婚证件照表情应该要自然保持微笑。 因为拍的是半身照,所以新人在拍照的时候姿态要符合标准。一般是男左女右,两人头微微紧靠。 由于结婚证照的背景是红色的,所以尽量要避免穿红色系的衣服拍照,以免撞色的尴尬。可以选择和红色反差比较大的颜色衣服,比如黑色,白色和蓝色都是不错的选择哦。拍摄地点,结婚登记照片可以在婚姻登记处拍,也可以提前在影楼拍好,只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就可以。建议在影楼拍,这样可以反复拍很多张,选择你认为最合适的。结婚登记照片在婚姻登记处可以拍摄,或者也可以去影楼拍,只要照片符合要求就行。影楼拍摄可以多拍几张,挑选出你最喜欢的。拍结婚证件照要求如下:拍结婚证照其实和拍证件照差不多,两个人的头稍微紧凑些,面带微笑即可;拍结婚证件照时,女士可以选择穿低领的衬衫,男士则可以穿着标准衬衣,这样不仅正式一些,也看起来清爽自然;拍结婚证女士可以稍微化淡妆,尽量露出双耳;发型只要整齐自然,适合自己的即可。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二条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第四十四条 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结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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