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红人”罗翔向公益组织捐37万,背后的法律你懂吗? |
释义 | 近日,知名博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将其B站视频收益全部捐赠给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一位名为“罗翔”的捐助人,从2019年11月18日开始,截至2021年10月15日,已陆续捐赠370744.79元,共计18笔捐赠。罗翔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2020年度最高人气UP主,B站2020百大UP主。罗翔讲课时喜欢以“张三”这个角色来举例,其讲解生动有趣易理解,在B站已有1933万多粉丝。说到捐赠,那就免不了要提到慈善法。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制定的慈善法,将中国慈善事业纳入法律轨道,使慈善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慈善离我们并不遥远。慈善是件好事,但它亦需要法律约束。今天律师就来讲一讲我们身边的慈善法。 01谁有资格公开募捐?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通过遴选后有资格公开募捐。2021年10月20日,民政部公示了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包括字节跳动公益、小米公益在内的10家公益平台入选。加之曾在2016年和2018年先后进行的前两批遴选结果名单,目前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增至30家。常见的平台如中国慈善信息平台、腾讯公益、蚂蚁金服公益平台、水滴公益、轻松筹等都位列其中,属于有资格公开募捐的互联网平台。慈善法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02亲友罹患疾病,个人可以公开求助吗?可以。现实中不少人因意外、大病等情况,在网上发起募捐活动,许多好心人为其纾困解难。实际上,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公民在遇到困境时向社会求助被视为自然权利。个人求助是基于私人利益的利己行为,受益人是特定的个人,并不具有公益性,因此个人求助不等于公开募捐;捐款给求助者个人在法律上也不属于慈善行为,而是属于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所以不受慈善法调整。个人发布求助消息的同时,也要对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个人发布虚假的求助信息或故意隐瞒财产、用途,属于诈骗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另外,个人求助只能由本人及近亲属发起。除了个人求助以外,个人还可以与公募慈善组织合作。慈善法第二十六条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03骗捐,有什么后果?一些人谎称“得癌症”“为救人而受伤”,以骗取同情获得捐款。然而,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网络募捐的发起人一旦使用发布虚假信息骗捐,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慈善法第二十七条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04摊派捐款,合理吗?不合理。“被捐款”的现象现在已经屡见不鲜,在一些单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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