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 |
释义 | (一)建设单位 1、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2、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勘察单位 1、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设计 1、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设计图纸会审、交底记录。 (四)监理 1、资质证书; 2、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3、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人员上岗证、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 4、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 5、监理规划、细则、旁站监理方案。 (五)施工 1、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质量员、特殊工种等人员执业资格或上岗证、项目经理变更手续; 3、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4、质量管理制度; 5、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六)检测 1、资质证书; 2、建设单位委托合同。 由以上信息,我们尅看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是指,各方单位能够实施工程行为时的资格证明,以及在实施行为后的数据材料,各方单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范从事作业。若工程在使用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法院会要求各方出具这些证明材料。 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劳务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变更备案 1、补充协议原件一式4份; 2、原备案合同复印件1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