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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经雇主同意,如何应对离职?
释义
    辞职后老板不给工资,可先协商索要工资,若无果可向劳动监察投诉,若仍无效可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可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
    没有劳动合同,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未经雇主同意的离职后如何处理工作纠纷?
    未经雇主同意的离职后,如何处理工作纠纷?首先,建议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尽量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在法律程序中,收集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合同等,以支持您的主张。与此同时,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工作纠纷时,遵循法律程序和法规,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此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和个人情况来决定相应的行动步骤。
    结语
    解决劳动争议,可先协商索要工资,如无果,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仍无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不愿协商可申请调解,不愿调解可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提起诉讼。建议与雇主积极沟通,寻求法律援助,收集证据,遵循法律程序,以维护自己权益。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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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