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云港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连云港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为85%,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的为80%; (2)二级医院为75%; (3)三级医院为50%; (4)市外异地就医为40%。 2、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为90%,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的为85%; (2)二级医院为80%; (3)三级医院为60%; (4)市外异地就医为50%。 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是: 1、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 2、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 3、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 4、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到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具体资料如下: (1)正式发票; (2)医疗诊断书; (3)用药详单; (4)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 5、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报销分为两档:一档参保居民报销封顶线从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6万元,二档封顶线从每人每年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档报销比例在一档基础上提高5%。报销比例较之以前平均提高了5%到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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