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成立下设子公司的具体手续是什么,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子公司设立程序为: 1、查名 提供所需资料: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2、验资 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3、签字 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2.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3.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司机构; 4.有公司住所; 5.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公司的名称变更后,并不影响侵权债务的承担,公司原债权债务在变更名称后需要继续履行的。 一、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5、变更税务登记证; 6、变更银行信息; 7、重新刻公章。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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