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赔偿程序具体如下: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条件是什么: 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 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