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需要政审女方吗 |
释义 | 非现役军人结婚不需要政审;现役军人军婚需要对女方政审。现役军人军婚需要对女方政审,政审以下几点: 1、发函到女方单位调查女方政治成分、政治观念; 2、调查家庭情况,包括家庭出身、家庭成员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 3、军人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团以上政治处审批,并由团政治处开具婚姻证明; 4、女方婚检,婚检在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婚检项目有:尿检、血液、胸透、妇科等。 一、军婚政审要查: 1、一般只需要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可。不会查女方。 2、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3、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还需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签字的一些表。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这样就要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了。现在政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 二、具体的流程: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某某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多少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治部领一式两份“申请表”,一个是结婚函调表(一式两份),一个是结婚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军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应出具下列证明和证件: 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官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与军人持有证件填写项目如有出入,不予办理。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以部队出具的证明为准。 四、女方婚检: 婚检在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婚检项目有:尿检、血液、胸透、妇科等,如果你准备怀孕,医生会免费送你盒叶酸,不想怀孕可以直接在这里拿套套也免费的,随便拿多少。做好了婚检,第三天拿报告,一同寄过去,因为部队来的男方情况梗概表上写了请依次写明---,将未婚证明及婚检证明等一同函。在民政局可以直接开未婚证明,做完上述工作,基本完成整个流程,可以将资料递回部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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