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免责条款包括哪些 |
释义 | 保险免责条款包括: 1、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故意犯罪或拒捕; 3、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流产、分娩; 7、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8、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也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若保险公司对于保障范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拒绝赔偿,则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投诉保险公司;来维护被保人自身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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