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滨海新区购房政策 |
释义 | 政策:1、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一、买房的流程: 1、买房人先要看房,确定房屋后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后,真实合法,符合条件的发放房产证。 二、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房产证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关颁发给产权人的证书,证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 2、内容不同。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房产证的内容记载的是产权人信息、房屋状况等内容。 3、用途不同。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取得房产证。如果交易不顺利,则双方可以根据购房合同划分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房产证的用途在于证明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合法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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