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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有什么效力?
释义
    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赠与人有以下义务: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二、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1、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三、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后果是,生效的赠与合同从此失去效力(但已经履行部分有效),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物的所有权不变,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也随之消灭。
    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后果是,不仅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而且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也失效,在赠与物的物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受赠人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四、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义务;依法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义务;
    2、因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不可撤销的赠与的标的物被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五、无偿赠与可以反悔吗?
    无偿赠与可以反悔,但是需要在赠与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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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