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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安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一、延安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县林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使用林地的请示文件(对涉及国有林地的需明确是否同意占用的意见)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4.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5.使用林地协议补偿协议或其他补偿证明材料
    6.市、县收取植被恢复费票据
    7.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8.林地权属证书(或表)
    8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二、延安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三、延安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申请条件
    临时使用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林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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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