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原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固原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一式四份,比例尺1:10000(报国家审核的一式五份,比例尺1:5000)。 申请人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批准的文本复印件。 区级、市级林业局提出审查意见。 由区林业局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出具查验报告表。 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 二、固原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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