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娱乐场所,属特种行业,又属公复场所,一般情况都归公安局治安大队(有的叫治安科)管理。特行特业统称特种行业,一般指:歌舞厅(含卡拉OK)、洗脚按摩场所、发廊、酒店旅店宾馆、废旧回收、汽车修理,机动车销售、二手车交易、网吧、茶楼、民爆物品的管理等等。这些地方,因其特殊复杂牲,容易引发案件的发生,不法分子易利用这些场所进行犯罪活动,所以,是治安管控范围,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